不久前,福建省厦门市公布了完善社会保障性住房体系的新政策,其中最大的亮点是:覆盖面从原定的覆盖城镇居民40%扩大到50%,住房困难的低中收入人群都纳入政府保障。同时,人均住房面积控制标准从人均建筑面积12平方米扩大到16平方米。按照新的标准,3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5.7万元、4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6.8万元、5人及5人以上户家庭年收入低于7.9万元的,都可申请保障性住房。
国家规定的保障性住房覆盖面为20%的低收入家庭,而厦门把覆盖面扩大到了50%。厦门推行社会保障性住房的经验被有关部门誉为“全国房改新政的蓝本”,关键在于厦门确立的目标是:全面构筑多层次、多元化的住房保障体系,到“十一五”期末,基本解决城市低中收入家庭住房难题。